时间:2021-07-09 14:24:40
管辖权异议的意思是,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,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。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。异议成立的,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。异议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上诉。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,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作出裁定的,不得进入案件的实质性审理。
当事人认为上诉法院或者移送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时,向上诉法院或者移送法院提出的意见或者意见。
例文:
异议书
异议(被告):客户工作单位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国籍、职务或职业。居住地址。联系方式:电话。
法定代理人/指定代理人:代理人姓名和工作单位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牵头律师,工作单位。
(持不同政见者和其他诉讼参与者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已在上文中说明)
请求项目:
将有法院案件号的一方案件移送法院管辖。
事实和理由:
事实和理由
致以最良好的祝愿
法院
异议客户名称(签名或盖章)
日期,
[描述]
1.本样式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制定,适用于当事人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形。
2.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写明名称和住所。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、职务和联系方式应当单列一行。
3.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,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。